2014年3月4日,区内三十余家电梯使用单位负责人在分局会议室召开了特种设备安全法宣贯会。
会上,特种设备监察人员对近来电梯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并指出电梯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当采取的整改措施,要求电梯使用单位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完善各项电梯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随后,监察人员对《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相/条款进行了详细解读,介绍了该法的立法意义,对《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主要区别进行了比较和分析,重点对电梯使用单位的主要责任进行了阐述;最后,参会人员就电梯使用、管理以及维保中的经验进行了交流。监察人员再次强调,电梯使用单位要认真学习新的安全法,明确自身职责,努力提升电梯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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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锅炉(转)